公文中的版记是指在公文中出现的一个格式化的文字信息,通常出现在公文的首页或封面位置,用于说明公文的标题、机关单位、日期、文号等基本信息。
版记可以分为标题、正文、署名和签名等几个部分。
1. 标题:版记的标题一般以“版记”二字为开头,字号较大,居中排列,用粗体或黑体显示。“版记”下方一般另起一行,用于显示公文的主题或名称。标题一般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的内容,让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公文的主题。
2. 正文:版记的正文由几个固定的部分组成,包括机关名称、机关代字、文号、日期、印发单位等信息。例如:“xx市政府公文”、“xx市政府办公厅”、“xx市政府办公厅函”等。
- 机关名称:应写明全称,居版记中部,居中排列,字号稍小于标题。
- 机关代字:指代机关的特定字母或缩写形式,一般采用加点法书写,位置在机关名称之下,左对齐排列。
- 文号:用于标识公文的编号,一般由前缀、纯阿拉伯数字和年份三部分组成,例如“xx市政办发〔2021〕1号”。
- 日期:公文的起草日期,一般按照年、月、日的格式书写,例如“2021年1月1日”。
- 印发单位:公文的印发单位,一般指具体的机关部门,例如“xx市政府办公厅”。
3. 署名和签名:版记的末尾一般有署名和签名的部分,表示撰写和批示该公文的具体人员信息。署名一般写明人员姓名和职务,签名则是对应人员亲自签名确认。
版记在公文中具有重要的信息作用,可以让读者迅速了解到公文的基本情况,包括标题、机关单位、日期等信息。同时,版记还体现了公文的正式和规范性,使公文具备了一定的标识和参考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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